华东师范大学O3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4-09-17浏览次数:13072

 

华东师范大学O3协会(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团全称 “华东师范大学O3协会”

“O3”是Our Own Oasis(我们自己的绿洲)的缩写形式

第二条 社团类别

环保类

第三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成立于2001年4月21日,是将环保实践与研究相结合的华东师大唯一一家五星级环保社团。受校团委领导,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和管理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四条 社团目标

为了一个更绿色的地球而努力

第五条 社团宗旨

“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社团理念

让环保成为一种习惯,让绿色永留你我心间。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入会资格

凡取得华东师范大学学籍,能自觉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承认本社团章程,履行本社团义务,提出申请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社团工作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会员有权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

(四)有对账目了解和提议的权利;

(五)会员有退出社团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二) 积极参加社团的相关活动;

(三) 加入社团时缴纳定额会员费并妥善保存会员证;

(四) 不得对社团进行无依据的诋毁及进行其他有损社团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 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 学生因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

成员资格; (三) 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

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并报请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四)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组织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学 生社团联合会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社团组成

本社团组织由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资源部,宣传部,项目部,财务部组成,各部门设部长1-3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二条 社团相关的机构人员设置,换届,人事变更等依照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社团组织人员任用条件

(一) 熟悉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本社团有一定的威信;

(二) 工作认真负责,有很强的奉献精神;

(三) 热爱环保,并对其有一定的认识。

第十四条 会长职责

1、对社团内部各项工作做好合理分配;

2、参加和通知上级传达的会议精神和任务;

3、保持本社与外界其他组织的联系;

第十五条 副会长职责

1、与社长交接,讨论外部活动;

2、联系部长团,做好工作的上传下达职责;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增加交流;

4、监督各部门工作;

5、关注社团发展。

第十六条 社团下设四个部门。各部门职责具体为

(一)资源部

1、负责社团会议、活动通知,记录到场人数;

2、负责社团活动的记录、总结、整理归档;

3、负责社团会员的反馈工作;

4、适当对社员进行人文关怀:天气变化提醒,节日、生日短信祝福。

(二)项目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举办——确定负责部长、干事和单线联络人(1~2)

(社团编码:M041310

活动负责人填写活动策划评审报告——活动前6个工作日发给财务部;

借教室——5-7个工作日前,若忘记提前3个工作日找路葵;

活动时拍照,至少10张清晰、人多、活动的图,发给资源部;

填写总结报告——活动后4天内)

2、负责环教。

(每月筹备,选日期,招人,制作PPT,开会讲解注意事项;

上课时督场人用青环微博直播,巡视教室,拍摄8张清晰照片;

每次结束后督场人总结优缺点;让志愿者填写志愿者感悟、总结各一份;

发O3微博,并@百胜餐饮集团,@青环志愿者服务中心,#必胜客绿色小

超人#;

填督场表格,于24小时内发给环教负责人,再由环教负责人发给青环)

(三)宣传部

   1、围绕社团的各项工作活动负责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工作;

   2、负责活动海报、视频的制作等相关工作;

(制作完每次的海报、视频等宣传品后,电子版交给资源部归档)

  3、负责管理协会人人、微博等;

(活动前发预告,活动后发活动照片,没活动时定期发状态)

4、负责写每次活动的通讯稿。

(四)财务部

1、负责保管社团财产;

2、明确记录各项财务支出,制定预算表、结算表;

3、负责各项报销。

 

第四章 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纪律制度

(一) 对会员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社团的规章制度;

2、社团所有成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3、参加活动和例会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4、参与社团的同学,在活动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二)对会长部长的要求

1、遵守学校及社团的章程制度;

2、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完成工作。

第十八条 奖惩制度

(一) 奖励措施

1. 会长定期对部长和干事进行考核并记录,主要以工作认真负责、部门工作开展顺利、成员反映良好为评优的前提,对于优秀干事优先提供锻炼提拔的机会;

2. 优秀社团成员有参与社团先进个人等奖项评选的权利,社团可给予相应的荣誉奖励和小额的物质奖励。

(二) 惩罚措施

对社团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和会员有违反本章程规定内容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和社团联合会的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任人警告;若再犯,于会员大会上点名批评,停职检查,不得参与任何个人评优;情节较重的,经社团组织机构人员讨论后予以开除。

第十九条 例会制度

1、例会由现任会长主持,总结上月的工作,分派下月工作。具体工作由各部部长负责执行。

2、各部部长汇报上月工作,总结工作的优劣,为下月工作提供经验,并且研讨下月工作的重点。

3、例会考勤由资源部负责,对迟到、早退、缺勤人员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做好存档。

4、请假者必须事先请假,批准方可有效。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按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注意事项:时间控制在1~1.5小时;

提前10~15分钟到场或召集大家,在通知的时间准时开始。没到场的人单独发短信询问。请假严格把关,问清原因;

会议条理明确,列提纲,内容明确。

 

第五章 活动的开展及审批监察制度

第二十条 活动范围

1、叶脉书签

2、小学环教

3、绿植领养

4、水果贺卡

5、地球一小时活动

6、绿植领养

7、自然体验

8、其他相关活动

第二十一条 活动开展的原则

本社团活动的开展符合社团的性质与宗旨,符合非营利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不得开展与之相违背的活动并接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活动审批的流程

(一)初审:社团需要做出所要申报活动的可行性报告,包括活动的必要性,活动意义,可实施性(活动性质,活动安全性,活动形式,经费预算)等一系列评估。交与社联审核。

(二)二审:对通过初审的活动,申请社团需要向社联提交活动详细策划书和活动申请表。

(三)三审:对通过二审的活动,社联交由团委做最终认证。

第二十三条 社团活动在开展过程中接受全校同学、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关于活动性质、流程、效果、经费使用及会员反应等方面的监察。

 

第六章 资产管理及财务制度

第二十四条 社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年度流动经费两部分,资产使用本着透明化,科学化和合理化的原则,按照国家、学校关于财务的相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并服从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社团经费来源:

(一) 新会员注册时收取的会员费;

(二) 校团委拨出的相关活动资金;

(三) 校内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

(四) 社会赞助所得与社团性质有关的有偿服务所得。

第二十六条 社团经费使用要求

(一) 每学年年初社团需对本社团固定资产向社团联合会进行整理并申报,不得有瞒报漏报等违规行为。

(二) 社团开展需要团委专项资金的校级及其以上级别活动,其资金报销必须出具详细开销清单和有效凭据,不得出现多报等违规情况。

(三) 社团的经费的使用必须提前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社联一审和校团委二审后予以批复,如若违反相关规定,按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给予处罚。

(四) 社团从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赞助支持必须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备案,凡对学校师生会产生不良后果的外部赞助不得接受。

第二十七条 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社团活动的范围之内,并接受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不得挪为他用和私自分配。

第二十八条 社团开展活动时所借用的学校和院系校设备必须及时、完好无损的送回原处,若有损坏或丢失由本社团承担。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以上各条事项若出现相关违规行为,按会长负责制原则,追究社团第一负责人(会长)责任。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本社团联名提出,社团必须出具完整的修正案。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修改后的章程,须报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进行初审并报校团委进行二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华东师范大学O3协会。凡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华东师范大学O3协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