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成立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
2、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至少1篇学术论文。
3、对于个别未达到以上英语要求但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经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后,也可以作为遴选对象。
四、报考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选择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导师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在我校博士报考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9日8:30-12月25日16:00。
2、提交材料
申请者务必将以下申请材料在12月25日16:00前上传报名系统 。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意向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请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其他语种应为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可以是申请人读研期间的导师,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无需提交纸质版专家推荐信)。
(5)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可包括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等,无格式要求)。
(6)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请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本科毕业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若采用英文一作论文为英语水平证明请用论文首页并注明“英语水平证明”)。
(8)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0)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本人在其中的学术贡献(需要举证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1)《2024年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结束后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名)。
(12)个人简历(包括申请人主要信息、经历、报考的专业和意向导师、已有成果、参与项目及贡献、硕士学位论文简介、获奖等,尽量一页纸以内)。
(13) 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非必须)。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专家推荐信无需纸质版)按顺序排好,于2023年12月25日前寄达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联系方式见后)。考生请按要求网上提交及寄(送)达,否则报考信息将做无效处理。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拟于2024年1月上旬完成。
2、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我院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生环学院官网上,并通过邮件通知,请务必保证邮箱填报正确。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拟于2024年1月中旬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3、专业资格审核评判标准如下:
(1)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分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分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可参加综合考核。
4、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生环学院官网上公布。只有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以参加综合考核。生态学专业考核录取比例约为3:1,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考核录取比例约为3:1。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我院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拟于2024年1月中下旬完成,具体事宜将在综合考核前一周(约2024年1月上旬)予以公布,请关注我院官网以及电邮通知。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3、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七、公示录取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华东师范大学将于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录取,6月11日前完成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邮寄快递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资环楼238办公室)邮编:200241
联 系 人:束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5445
电子信箱:ecnudesgs@163.com
注意:
信封左下角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姓名”。
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由于校内其他快递皆在驿站收发容易丢失,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监督投诉:
详见学校招生简章中的监督投诉部分,我院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老师
电话:021-54345416
电子信箱:klu@des.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