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张梓太:走向生命道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时代意义

发布时间:2026-03-31浏览次数:10

2026年3月27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知名学者讲座第14场,师大法学论坛第124场在环资楼一楼报告厅成功举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梓太教授应邀来我校开展主题为“走向生命道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时代意义”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夏建阳教授担任主持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林彦教授和华东师范大学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校办公室主任张惠虹老师分别负责开头与结尾致辞,师生齐聚一堂,共同学习探讨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内容与创新特色。

讲座伊始,夏建阳教授介绍本次讲座的开展系华师大响应两会精神、推动生态环境学院与法学院深度合作的重要举措,并表示非常荣幸能邀请到我国最早提出并系统论证环境法适度法典化理论、长期致力于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编撰工作的学者张梓太教授到校主讲。

致辞人林彦教授对张梓太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绿色低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划时代意义,并强调此次讲座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学科交叉融合的一次生动实践,期待师生们以讲座为契机,深学法典要义,将专业学习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结合,把握研究新方向。

讲座中,张梓太教授从编撰背景、历程、重大意义、核心内容、特色亮点等多维度展开讲解,指出法典的出台依托坚实的政治支持、完备的单行法基础、成熟的立法技术及深入人心的生态理念,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举措。同时,他分享了2024年带团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交流的经历,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已获国际认可,但在讲好中国生态法治故事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在介绍法典的编撰历程时,张梓太教授特别提到了“适度法典化”这一创新理念。这一概念汲取了中国传统法典编撰的智慧,有效解决了法典稳定性与开放性的平衡问题。具体实施上,法典将现行10部污染防治立法全部纳入,对生态保护立法择其要者进行整合,并在“双碳”目标立法上做出原则性规定,填补了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立法空白。法典历经三次审议,最终于今年3月12日由全国人大通过。此外,法典编撰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将“天人合一”“和合共生”理念融入立法,彰显了中国特色生态法治的文化底蕴。

在法典核心内容解析环节,张梓太教授对五编内容的亮点与创新点进行了逐一解读:总则编重在寻找各方最大公约数,打通各编内容,明确基本原则与制度,亮点包括丰富环境定义、明确保护公众健康与生态环境权益、以法律形式固化环保督查制度,同时将党规党法融入法典建设;污染防治编对水、气、声、渣等传统污染监管内容进行系统整合、修订优化,同时回应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问题,设立通则规定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生态保护编创新性地从地理单元角度出发,专章规定人与自然的共处规则,并首次系统规划了生态修复全流程。绿色低碳发展编是法典的最大亮点之一,为世界首创,其四章内容从循环经济到应对气候变化,构成了完整的能源活动全周期规范体系。最后,法律责任编构建了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谈及法典实施带来的发展机遇,张梓太教授强调,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未来10年将是我国环境法治领域的黄金发展期,也为环境科学与法学领域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跨学科发展机遇。其中,兼具环境科学与法学复合背景的人才将成为行业刚需。他鼓励环境科学专业学生攻读法学学位,法学院学生补强环境科学知识,高校应推动跨学科联合培养,为行业输送兼具专业素养与法律思维的复合型人才。

在互动问答环节,张梓太教授就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环境权利义务界定、复合型人才需求、环境污染因果关系认定与权利救济等热点问题逐一解答。


张梓太教授凭借其深厚的学术涵养与功底,辅以鲜活生动的实务案例,将生态环境法典这一宏大严谨的法学命题,以风趣幽默的语言娓娓道来,复杂的法条在他的解读下变得生动易懂,让在场师生在会心的笑声中深刻领略了法典的时代意义与学术魅力。讲座最后,张惠虹老师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她表示,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让华师大师生深入理解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内涵与实践价值,更为学校后续推进跨学科研究、强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为助力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入了高校智慧与力量。

文案:梁佳林

图片:陶颖琪

来源: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