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科学选拔与全面考查,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学校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招生计划
学校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
招生计划见下表:
学科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统考招生计划 |
071300生态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30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8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环境工程 | 全日制 | 51 |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23日至3月31日之间,具体日程安排等由我院通过邮件形式告知,请考生留意我院邮件或电话等通知。
2、复试方式:
我院将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请考生届时按照通知要求报到后参加现场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
我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应按照院系要求,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2026年3月20日16点之前)。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
2、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 分,低于 60 分为复试不合格:
(一)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20%(总分100分,权重0.2),在面试时进行测试。
(二)专业知识考核40%(总分100分,权重0.4),以笔试等形式进行。
(三)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考查40%(总分100分,权重0.4)。
复试总成绩=外语面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4+专业面试成绩*0.4
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00/初试科目总分)*0.6+复试总成绩*0.4
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院无调剂复试。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按学科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按学科排序。
4、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院系实施细则、学校分数线;公示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学院咨询联系方式:
生环学院束老师,电话:021-54345445,电子信箱:ynshu@des.ecnu.edu.cn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监督联系方式:
生环学院王老师,电话:021-54345416,电子信箱:jjwang@mail.ecnu.edu.cn
本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我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6年3月19日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生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fin.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