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1级、22级资源与环境专业研究生第二批领域调整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2浏览次数:558

根据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学位领域的工作安排,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审核,5名学生专业学位领域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研究生秘书束老师。
电话:021-54345445
邮箱:ynshu@des.ecnu.edu.cn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专业类学位研究生领域调整结果汇总表 -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