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申请及讲座费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24442


1、申请要求

此说明只针对归口科技处的学术报告,其他非学术类报告请按照归口部门要求进行操作。

报告人为校外人员的,均需在【个人数据库】【科研管理】【讲座会议管理】进行申请。

 

2、申请流程

①邀请人可根据文档华东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报告信息表.docx收集报告及报告人信息。

②邀请人进入【讲座会议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告申请,操作方法请参考讲座会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pdf

③将《学术报告信息表》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rchen@re.ecnu.edu.cn,由科研秘书进行学院挂网、微信推送、海报制作等相关宣传工作。

按照科技处要求,学术报告原则上需在举办前5个工作日进行系统申报,对于科技处资助范围内的报告,要求申报时间(以院系最终签发时间为准)不得晚于举办前3个工作日,否则不予资助。

 

3、讲座费发放规定

属于科技处或学院资助范围内的报告(具体可咨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集中统一申请,由学校直接汇入报告人银行账户,其余报告由课题组自行发放。